磋商编号:DSZG2017011
1.采购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教学楼机房及逸夫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拟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2.1采购范围:(1)综合教学楼机房改造:静电地板铺装,电气配管配线,地插安装,弱电机柜及弱电线路安装;(2)逸夫教学楼教室改造:原铝合金隔断拆除,间壁墙砌筑、水泥砂浆抹灰及墙面粉刷,电气配管配线,灯具安装,木门安装,塑钢窗制作、安装,垃圾倒运外运等。
2.2工程建设地点: 东北师大本部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2.3计划工期:35天(2017年12月13日——2018年1月16日)(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甲方将按照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验收。
2.6采购预算:工程控制价格49.506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5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本工程专业相关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代表单位缴纳的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的社保证明。
3.4 近三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5 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报名。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五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报名。供应商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3.10供应商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
5.磋商报名及购买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8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5.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报名截止后,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核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采购中心将取消所有相关联公司的本次报名资格。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4会议室。
6.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磋商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发布媒体
本项目以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为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文件制作咨询)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联系人:李老师(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431-85098691
联系人:郑老师(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1569955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