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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智能温室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发布日期:2016-07-11    作者:佚名    点击: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智能温室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现对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智能温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429)招标公告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现变更为: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控制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原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为:201682日至20161015日。现变更为:201685日至20161015日。

原招标人资格要求为: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现变更为: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温室项目施工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原招标公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78日至 2016714日。现变更为:2016711日至 2016715日。

原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727900分。现变更为:20168190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429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智能温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筑规模:约187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智能控制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及其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2.4
计划工期:201685日至20161015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约500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温室项目施工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11日至 20167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_(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819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伍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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