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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艺术楼门前石材路面更换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31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8-25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SYZX2018-252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艺术楼门前石材路面更换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拆除原有石材地面砖和水泥地面砖,拆除原有地面的垫层;清理基层,垃圾外运;重新铺900*600*60毛面花岗岩板面层和200*100*80荷兰砖;安砌石质边石990*150*120;工程数量:1478平方米花岗岩板和876平方米水泥砖。(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净月大街2555号。

2.3 计划工期:2018年7月20日至 2018年8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需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和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47万元(含暂列金1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5-2017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3.8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4楼会议室(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祁老师

电话:0431-8453606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胡丹贺

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