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339
一.招标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药物基因和蛋白筛选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净化安装及配套装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包括室内给排水、通风空调、工艺管道、洁净设施及电气工程等内容;由于本工程已经施工安装过大部分内容,此次招标为本工程剩余部分内容,以洁净区为主。
2.2 招标范围:实验室项目净化安装及配套装备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4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共计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685.103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GC2级及以上级别);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完成过三项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三年(2014-2016年)无亏损。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2017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3.9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10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 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陆万元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431-850997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孙悦
电话:0431-86805780、86805171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