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编号:HTZB2018-758
1.采购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磋商编号HTZB2018-758的“东北师大附中初中部教学楼及体育馆采暖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磋商范围:教学楼及体育馆采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
2.3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15日,共2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的合格标准。
2.5采购预算:人民币69.632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5.2640万元列入响应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企业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且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否则磋商资格将被否决。
3.5近三年(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8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磋商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拒绝市场信誉不良(如不良业绩、社会信誉不良、近五年出现安全事故等)的企业或个人磋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3.9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将被取消。
3.11供应商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
5.磋商报名及购买文件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所有证件原件一套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财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供应商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外埠企业还需提供入吉登记信息证明;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开标室。
6.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请于磋商当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磋商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7.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 85099072
技术咨询:朱老师 联系电话:1862660001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