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9-71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HTZB2019-712的“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低压电气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配电箱柜安装、电缆敷设、配管配线、原有配电柜、配电箱拆除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春市自由大路506号。
2.3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7月15日至8月3日,共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的合格标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131.837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近三年(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
3.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5)外埠企业还需提供入吉登记信息证明;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四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负责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04316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