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对编号为DSGC201910-XC的“东北师范大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校内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电梯采购项目。
二、采购范围:客梯(一部)、餐梯(两部)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四、供货及安装期: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40万元。
七、质保期: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8.2若是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
若是代理商投标,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3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且整个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8.4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8.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
8.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8.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10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九、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十、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0.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8室报名并购买校内磋商文件。
10.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56851310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