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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5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招标项目编号:HTZB2019-724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HTZB2019-724的“东北师范大学修缮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构成:

(1)本部校区校园供水泵房及管线改造(一期)

(2)心理学院改造装修

(3)学生八舍卫生间、门联窗及供热系统改造

(4)美术学院国家级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维修改造

(5)净月校区教学楼室内供暖系统维修改造

(6)净月校区学生冬华公寓卫生间维修改造(一期)

(7)净月校区教学楼卫生间维修改造(一期)

(8)数学学院卫生间改造装修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2.3 计划工期:心理学院改造装修、美术学院国家级实验室教学示范中心维修改造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共7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他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8月20日,共3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5总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10.19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类似业绩是指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房屋修缮或装饰装修项目)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均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一年(2018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7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还需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打印件在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四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60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本部校区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31-85099828

净月校区技术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431-845363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范女士

电话:0431-87933788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