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TZB-GCSG-192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10kV用电增容工程已由东北师范大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独立标段;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户外常规箱式变电站及环网柜,开闭所一层布置;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工程监理规范;
2.7 施工概算:10093966.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揽过类似项目监理并担任总监,须有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近三年总监工作经验;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2人及以上其中电力专业1人,其他相关专业1人。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无亏损;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近三年内(2016年-2018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3.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2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309室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单位需在转账的次日持银行转账凭据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到招标公司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林业宾馆二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5046号,电话:0431-8589022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8509833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博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6号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孙鹏 电 话:0431-88667176(购买招标文件电话)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德鹏 电 话:0431-88661898(技术咨询电话)
财务电话:0431-89954186、89954093
传真:0431-88667176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解放大路支行
账 号:16364109907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监督部门: 东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