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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招标]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垃圾站改造工程校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09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校内招标编号:HTZB2019-889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招标编号为HTZB2019-889的“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垃圾站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部校区垃圾站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东北师大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 计划工期:2020年4月15日-2020年5月20日,共36日历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3.4695万元(包括暂列金人民币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3月1日-2019年8月31日)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3.4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2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在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报名并购买校内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四楼404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如不到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13604325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431-87933788

八、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