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9-182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SYZX2019-182的“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食堂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餐厅墙面大白乳胶漆、瓷砖、棚面吊棚。宿舍的墙面大白乳胶漆、墙面砖,卫生间改造、水暖、电气安装改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春市自由大路506号)。
2.3 计划工期: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8月5日,共42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7.4545万元(包含暂列金2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3.3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所投标企业缴纳的近半年(2018年11月-2019年4月)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10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四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431-8560893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胡丹贺
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