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0-686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修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修缮工程监理单位选择;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工程名称 |
位置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幼儿园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
本部校区 |
182.26 |
2 |
生科院周边道路环境设施改造工程 |
本部校区 |
143.34 |
3 |
东北师大净月校区消防外网 |
净月校区 |
633.36 |
4 |
本部校区研究生教学楼改造装修工程 |
本部校区 |
203.88 |
5 |
校医院供热系统、塑钢窗、卫生间及逸夫教学楼塑钢窗改造工程 |
本部校区 |
258.39 |
6 |
田径馆屋面、外墙及体院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
本部校区 |
311.22 |
7 |
本部校区音乐厅改造装修项目 |
本部校区 |
288.87 |
8 |
净月校区高级公寓维修改造工程(六层装饰) |
净月校区 |
732.00 |
9 |
净月校区高级公寓维修改造工程(一层建筑) |
净月校区 |
48.51 |
10 |
净月南区教学楼供暖系统改造工程 |
净月校区 |
345.16 |
以上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2.3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净月校区;
2.4服务期限:项目施工计划起止时间(约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预算总价:3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其中1人为市政专业)。上述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附近半年社保证明(2019年10月1日-2020年4月31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无在建工程。
3.3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近半年(2019年10月1日-2020年4月31日)的社保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即可);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四、校内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联系人:邰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10195
4.2 校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7楼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省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具体远程视频会议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校内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431-87933788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