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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0-670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HTZB2020-670的“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修缮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构成:

第一标段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1)幼儿园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2)生科院周边道路环境设施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净月校区地下消防管网及监控室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1)田径馆屋面、外墙及体院教室维修改造工程

(2)校医院供热系统、塑钢窗、卫生间及逸夫教学楼塑钢窗改造工程

(3)本部校区音乐厅改造装修工程

(4)本部校区研究生教室改造装修工程

(5)净月南区教学楼供暖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6)净月校区高级公寓维修改造工程

(7)净月校区高级公寓一层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2.4 计划工期:2020年6月26日至8月9日,共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325.6万元,第二标段:633.36万元,第三标段:2188.0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1.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1.3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类似业绩是指超过500万及以上人民币的房屋修缮或装饰装修项目)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均无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10月1日-2020年4月31日)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9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2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 6月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近半年(2019年10月1日-2020年4月31日)社保证明、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二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三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新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新民宾馆4楼会议室。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省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具体远程视频会议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交人民币六万元投标保证金、二标段提交人民币十二万元投标保证金、三标段提交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

电话:0431-845360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范女士

电话:0431-87933788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