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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繁荣校区)配电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6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繁荣校区)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X2022-055;

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繁荣校区)配电工程;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124.2556万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增加箱变1个315KW与原有箱变连接、教学楼内增加配电柜并与各楼层(5层)闸箱相连、做到校园电力增容,保障校园供电正常。(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繁荣校区。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8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吉建安【2022】7号文件的规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3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1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需具有近一年(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2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13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邮件主题备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繁荣校区)配电工程+公司简称);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8680517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款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6号

联系人:汲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6950、18686631001

2.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

联系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汲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616950

九、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