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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净月夏华楼综合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净月夏华楼综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FCC-GP-20260793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净月夏华楼综合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1830.23762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大厅、入口、卫生间改造、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采暖系统、消防水及消防电系统、淋浴间、屋面防水、塑钢窗、门联窗、及室内门、外墙质感漆等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8月22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4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近年(2023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0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3.1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60420260610,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领购招标文件(注:以上材料均须为彩色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预算金额:1830.23762万元(其中暂列金56.5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老师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联系方式:孙敏1751925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431-8453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