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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高级公寓暖气改造工程 校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2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高级公寓暖气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31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FCC-DL-20251102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高级公寓暖气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校内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48.19万元(包含暂列金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19万元

采购需求:1.南面寝室阳台内增加暖气片及相应管道;2.北面寝室内增加暖气片及相应管道;3.地沟内采暖主管道进行更换(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 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6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11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1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22日至 2025年07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件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543695697@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审核材料合格后,邮箱回复发放《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购买文件收款账户,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领购费用转账凭证截图回传代理机构邮箱,完成以上所有步骤视为获取文件登记成功;

(注:1.采购文件款须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缴纳时需注明项目名称。2.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不接受其投标。3.登记成功后请关注邮箱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805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老师 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8楼805室            

联系方式:孙敏 1751925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话:0431-8453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