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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三栋楼宇采暖地沟改造及部分水箱防腐工程校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5    作者:    点击: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东北师范大学三栋楼宇采暖地沟改造及部分水箱防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51936GC04310101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三栋楼宇采暖地沟改造及部分水箱防腐工程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校内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105.7886万元(包括暂列金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5.7886万元(包括暂列金10万元)

采购需求:行政楼、田家炳楼及五舍地沟管道更换及部分水箱防腐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5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6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11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1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716日至20257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校内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 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