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东师附中青华学校自筹资金,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说明
项目编号:DFA-BFCC-GP-20250061
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AI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57.515万元
采购需求:AI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202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时请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jia200103300@163.com,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委托人身份证。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
地址:朝阳区清华路81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
联系方式:孙敏0431-8130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94875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