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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团体生物反馈系统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2    作者:    点击: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43001HW04310088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团体生物反馈系统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8万元

采购需求:团体生物反馈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校内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

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陈东0431-8266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57892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