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A-BFJL-GP-20241541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单光子相机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校内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9.70万元
项目预算是完成整个项目的预算额,需是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3.2.5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01 |
单光子相机系统 |
1套 |
是,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可以使用外币报价;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
供货期:
(1)国产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2)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若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若为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或同等效力证明及该代理商对投标经销商的有效授权。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202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遵守《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方式:现场领购,凡有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鲜章)至获取地点领购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磋商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磋商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联系方式:孙敏0431-81303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521063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