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东北师范大学对以下货物及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二、采购编号:DSZC2014064
三、采购项目内容:
设备名称:逃生缓降器 数量:731部
四、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合格投标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缓降器经营、安装的资质,年检合格的企业,具备从事缓降器安装工程的能力;
4) 产品应具有检测中心的产品检测报告;
5)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可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6)工作中采用的材料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7)带样品(实物)参加投标;
8) 近两年来的经营业绩,尤其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用户情况。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付65%工程款,2年后付5%。
八、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九.质保时间
3年
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07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 人:王老师 洪老师
电 话:0431-85099967
邮 编:130024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