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对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二、采购编号:DSZC2014058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
智能型波尔共振仪 4台
热学综合实验组合仪 10台
准稳态法比热导热系数测定仪 10台
霍尔效应实验组合仪 20台
液晶电光效应综合实验仪 10台
混沌原理及应用实验仪 4台
多普勒效应综合实验仪 4台
太阳能电池特性及应用实验仪 4台
四、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合格投标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的,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3. 供应商生产商负责免费到校安装调试,培训,定期终身维修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应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到达现场。
5. 质保期至少三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维护,终身软件升级服务。
6. 免费为学生的实习提供方便条件(实验科研场地及住宿)
7. 免费提供所有仪器的使用操作视频及相关软件
8. 免费举办技术讲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九、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07室)。
十、标书售价:
人民币300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洪老师
电 话:0431-85099967
邮 编: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