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东北师范大学对以下货物及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二、采购编号:DSZC2015017
三、采购项目内容:
第一包:
单人床(木质):
(1)单人间用床:360张
床头:1200*115*980 mm 床箱:1200*2000*260 mm
(2)双人间用床:216张
床头:1100*115*980 mm 床箱:1100*1900*260 mm
床头柜(木质):
床头柜480*480*450 mm 468张
第二包:
学习桌(木质):
单人间学习桌1200*600*750 mm 360张
双人间学习桌900*600*750 mm 216张
学习椅(软包钢制): 576 把
四、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合格投标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的)副本原件(投标时查原件,交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有(家具制造);c、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投标时查原件,交复印件);d、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投标时查原件,交复印件);注:必须是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代表必须经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申请的唯一授权,投标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申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申请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制造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查原件);
4.制造商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认证证书(投标时查原件);
5.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自身近两年(自2013年5月1日以来)所承接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的学生公寓床项目(必须是公寓床)完整业绩证明文件,至少2份;完整业绩证明文件 = 完整合同+验收报告或使用报告。注:每单份合同须同时满足上述内容,才计为1份有效业绩合同,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无效;带原件备查。
6.投标单位在长春市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处,具有长期售后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或汇票(非汇款)。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交至开标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权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5.东北师范大学账户:
户 名:东北师范大学
开户 行:中国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账 号:160 401 404 399
八、质保要求
产品无偿跟踪保修3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维修服务。
九、供货要求
(1)中标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调试。
(2)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学生新三舍D栋。
(3)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十、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使用期满一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10%。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07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第一包标书费人民币500元,第二包标书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意:投标商购买标书时不需要携带任何资质文件及身份证明。
十二、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 人:王老师 洪老师
电 话:0431-85099967
邮 编:130024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