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受化学学院委托,对其所需电池材料小型机械粉碎机设备组织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电池材料小型机械粉碎机设备
二、 项目技术指标:
1)粉碎物料粒径在5 --50um,要求粉碎到1-5微米;
2)粉碎后物料呈现正态分布;
3)内部接触物料部分全部采用氧化锆陶瓷内衬;
4)每小时粉碎物料重量为4-8公斤;
5)设备噪音控制在70分贝,严谨超过100分贝。
三、 本次采购拟谈判供应商:宜兴市宏达通用设备有限公司
四、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电池材料小型机械粉碎机设备,经过公开招标后有效投标商因不足三家。目前据了解,只有宜兴市宏达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具有专业从事电池材料粉碎机生产,尤其针对实验室合成材料的小型机械粉碎机设备具有唯一性,其他供应商无法满足此项目技术指标。故拟采用宜兴市宏达通用设备有限公司品牌。
五、 公示日期: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
六、 其他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发布单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洪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