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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20    作者:佚名    点击:
 

招标编号:HTZB2016-(633-63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分为5,具体如下: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价(万元)

1

HTZB2016-633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1 

压差法BOD测定仪4台;溶解氧测定仪12台;直读式流速仪4台;多参数水质快速测定仪3台;自动凯氏定氮仪2台。具体参数附后

41.8

2

HTZB2016-634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2 

Dual Star双通道pH/离子浓度测量仪2台;恒温恒湿培养箱5台;光照培养箱5台;具体参数附后。

27.94

3

HTZB2016-635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3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2台;手持全球定位系统(GPS15台;具体参数附后。

32.4

4

HTZB2016-636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类设备第4

溶解热测定装置6台;氙灯光源(光解仪)11台);氙灯光源(光解仪)21台);液体表面张力测定仪3台;具体参数附后。

28.4

5

HTZB2016-637

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土壤地理类设备第5

土壤呼吸测定仪8台;全自动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6台;土壤多参数传感器(含读数表)6台;植物冠层分析仪2台;具体参数附后。

40.2

2.2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标准;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520日至20165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61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人:秦老师

     话:0431-8916561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3406

联系人:田先生、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邮政编码:1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