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16-62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东北师范大学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床、床头柜、学习桌、学习椅)采购已批准采购,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床、床头柜、学习桌、学习椅1批,具体内容、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5268号)。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正常使用。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行业标准。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具制造”或“家具生产”等字样的相关内容。
3.2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接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的学生公寓床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完整合同+验收报告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至少1项。
3.3在长春市必须有生产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处,具有长期售后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提供2015年或最近一期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7号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431-896654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金色华尔兹大厦2栋3门406
联系人:田先生、闫女士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传 真:0431-87910195 邮政编码:1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