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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心理测评系统、心理实验教学系统、心理实验设计系统、行为分析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27    作者:佚名    点击: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622.6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心理测评系统、心理实验教学系统、心理实验设计系统、行为分析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本科实验室建设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心理测评系统、心理实验教学系统、心理实验设计系统采购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行为分析系统采购。

2.2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3供货期:一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交付;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2.4 招标范围:一包:心理测评、心理实验教学、心理实验设计系统各采购25套;

              二包:分析系统采购1套。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采购预算:一包:34.5万元,二包:1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包: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二包: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具有高校实验室供货和服务经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927日至2016108(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时至16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为20161018930分,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交汇)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广场旁五层小灰楼即是)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一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000,二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师范大学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789256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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