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413、4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办公、教学家具及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
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办公及教学家具采购项目;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及净月校区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3 供货期:
一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
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前安装完毕。
2.4 招标范围:
一包:办公及教学家具采购;
二包:餐厅餐桌椅采购。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6 采购预算:
一包:75万元;
二包: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包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具制造”或“家具生产”字样的相关内容。2014年以来承接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家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至少1项。且供应商在长春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长期售后服务人员。
3.2 二包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家具销售”字样的相关内容。2014年以来承接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学生食堂餐桌椅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至少1项。且供应商在长春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长期售后服务人员。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 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交汇)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广场旁五层小灰楼即是)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联 系 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