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347、3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学校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2.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30日交付使用;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及净月校区补充安装监控点位以及外国专家公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二标段:东北师范大学自然博物馆视频监控系统分控中心和东北民族民俗博物馆视频监控系统分控中心建设。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5采购预算:一标段:320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26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有效期内的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视频监控系统业绩。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交汇)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广场旁五层小灰楼即是)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一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万元、二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9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