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677、6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大米、小米供应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职工福利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包划分及项目名称:
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大米供应;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小米供应。
2.2 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两校区各二级单位指定地点。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学校根据实际需求,提前五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
2.4 招标范围:
一包:大米:40斤/份≥3000份
二包:小米:10斤/份≥3000份
2.5 质量要求:优质
2.6 采购预算:
一包:大米:4.5-5.5元/斤;
二包:小米:8-11元/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经营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厂家直属营销公司)的销售权证明。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3.3投标人须能够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所投货物(大米/小米)相应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4.2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交汇)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广场旁五层小灰楼即是)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王彦
联系电话:186865367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780、87990285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