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邮局托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按照学校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以下货物及服务项目在国内进行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邮局托管项目
二、项目编号:DSFWDY2016007
三、预算金额:无.
四、项目内容及技术指标:
房屋位于师训大楼1楼西侧,面积120平米,为学校师生提供邮政服务。
1.中标人只能利用上述房屋开设邮政服务。提供函件、普通包裹、报刊发行、机要通信、盲人读物、义务兵通信、汇兑、邮票发行具有国家依法指定经营业务。
2.未经学校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随意扩大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有违约,学校有权没收中标人改变用房性质和扩大经营范围收入,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并向学校缴纳恢复费用1倍的违约金。
3.房屋装修改造前,中标人须在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处、保卫处及水电管理部门申报及备案,规划方案通过后再行改造。
4.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向东北师范大学提交履约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
5.中标人须接受学校按相关规定对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6.房屋租金为2万元/年(含采暖费),水电费按表计量,按行业管理部门对学校实际收费标准计费,由中标人向学校水电管理部门缴费。
五、本次采购拟谈判供应商:长春市邮政局
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邮政局提供的函件业务(信件)、普通包裹业务(低资费、无利润的普遍服务)、报刊发行(报纸、刊物的发行投递)、机要通信业务(机密、档案等)、盲人读物、义务兵通信、汇兑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具有国家依法指定经营业务,具有提供服务的唯一性,其他品牌(或供应商)无法满足此项目技术指标。
七、公示日期: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6日。
八、其他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发布单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