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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气相色谱仪(进口)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2    作者:佚名    点击:

招标项目编号:ZZGJ160FW2016-12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气相色谱仪(进口)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学院发展基金和学科建设经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2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收到信用证后,90天内完成交付。
2.3 招标范围:气相色谱仪(进口)采购、安装及调试。
2.4采购预算: 一包:4.8万美元;
                          二包:5.4万美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自由大路交汇)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广场旁五层小灰楼即是)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包提供人民币六千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院内
联 系 人:刘淑梅、邹小勤 
联系电话:13604414299、189466659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