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71459HW0431-0051的东北师范大学国产及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第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手套箱采购项目
第二包:东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便携式水质测量仪(进口)采购项目
第三包: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Realtime PCR仪(进口)采购项目
第四包: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非接触式超声波破碎仪(进口)采购项目
第五包: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喷雾干燥仪(进口)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第一包:手套箱采购
第二包:便携式水质测量仪(进口)采购
第三包:Realtime PCR仪(进口)采购
第四包:非接触式超声波破碎仪(进口)采购
第五包:喷雾干燥仪(进口)采购
2.3质保期:
第一、三、四、五包:至少一年;第二包:主机和手持终端质保两年
2.4采购预算:
第一包:30.00(万元)
第二包:3.67(万美元)
第三包:7.50(万美元)
第四包:3.65(万美元)
第五包:8.30(万美元)
2.5供货期:
第一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写明多少天或几个月)
第二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写明多少天或几个月)
第三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写明多少天或几个月)
第四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付。(写明多少天或几个月)
第五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付。(写明多少天或几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06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与学海街交汇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园9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第一、二、四包每包售价300元、第三、五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08:30,地点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一包:熊老师、二包:何老师、三、四包:董老师、五包:及老师
联系电话:一包:13634304962、二包:18743050273、三、四包:13504462837、五包:13578628115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街781号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9层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0431-8788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