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货物类 > 正文

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26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8-356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SYZX2018-356的“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

2.1 标包划分:

一包: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六、七、九舍家具采购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人华公寓家具采购

2.2 供货地点:

一包: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六、七、九舍;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人华公寓。

2.3 招标范围:二人连体床、学生椅、功能房间家具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交付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交付。

2.5 采购预算:

一包:人民币178万元;

二包:人民币10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厂商。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9 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灰色小楼)四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包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8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胡丹贺

电  话:0431-81727843、0431-81759572

201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