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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2018-08-03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竞磋编号为SYZX2018-472的“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磋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范围:音乐学院音乐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第三章“竞磋项目需求”)。

四、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五、交付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8.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磋。

8.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5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8.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8.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九、竞磋保证金:

9.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

十、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0.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汽贸商务中心三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政务中心大厦西北侧)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0.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递交截止及竞磋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磋时间:2018年8月9日9: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 4楼404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751923455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胡丹贺

联系电话:0431-81727843、81759572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