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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力学实验增补实验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2018-07-04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    点击:

磋商项目编号:HTZB2018-737

一、磋商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竞争性磋商编号为HTZB2018-737的“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力学实验增补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力学实验增补实验设备采购

2.2磋商范围:大学物理力学实验增补实验设备,数量:1批,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3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4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付。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2.6采购预算:  37.45万元人民币。

2.7质保期:至少1年。

三、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磋。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3.8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874日至20187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7138: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咨询:高老师 联系电话:1560449901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莱德宾馆7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