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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地物探测仪(进口)设备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2018-07-09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磋商项目编号:DSJH2018002-JC(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磋商条件

东北师范大学对竞争性磋商编号为DSJH2018002-JC的“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地物探测仪(进口)设备采购(二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地物探测仪(进口)设备采购(二次)

2.2磋商范围:地理科学学院地物探测仪,数量:1套。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3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用户指定地点。

2.4供 货 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付。

2.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2.6采购预算:6.7万美元。

2.7质保期:至少1年。

三、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磋。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磋。

3.8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磋商文件发放时间:

4.1报名费用:本项目报名费用为人民币100元。

4.2报名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收取形式只能为现金形式,报名后费用不退。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校内幼儿园对面小白伞广场旁5层小灰楼)4楼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408室。

注意事项:报名截止后,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核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采购中心将取消所有相关联公司的本次报名资格。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 系 人:;李老师(报名咨询)

电 话:0431-85098691

联 系 人:于老师(采购文件制作)

电 话:0431-85099072

技术咨询人:靳老师

电 话:13039314850

注:本项目以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为主,其他网站因转载造成信息不对称的我单位不负责解释。竞谈商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内容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内提出,过后其质疑被视为无效质疑。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