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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室通风橱及排风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7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竞争性磋商编号:HTZB2019-731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竞争性磋商编号为HTZB2019-731的“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室通风橱及排风系统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实验室通风橱及排风系统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范围:实验室通风橱及排风系统,数量:通风橱50台,排风系统21套。(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四、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五、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交付。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146万元。

八、质保期:免费质保2年。

九、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9.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9.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9.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十、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十一、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十二、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12.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7月8日14: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4楼404会议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仇老师

联系电话:1357886783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十六、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