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LED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ZX2022-2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LED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3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4.1条3.3项“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连续每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现变更为: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2. 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现变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9日。
3.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3点30分”,现变更为:2022年10月24日13点30分。
4.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9.1 踏勘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
5.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5日11时00分前”,现变更为:2022年10月21日11时00分前。
6.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一)
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
响应文件内附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连续每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现变更为:
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
响应文件内附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方式: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电 话:0431-85099515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