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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LED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LED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ZX2022-2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LED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1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3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4.1条3.3项“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连续每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现变更为: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2. 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现变更为: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9日。

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3点30分”,现变更为:2022年10月241330分。

4.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9.1 踏勘时间:“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22年10月20日9时00分。

5.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5日11时00分前”,现变更为:2022年10月21日11时00分前。

6.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评审方法前附表(一)

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响应文件内附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连续每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响应文件内附近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更正日期:202210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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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0431-85099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方式:0431-81727843、81759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老师

电   话:0431-85099515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