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货物类 > 正文

[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办机房供电设备采购项目 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5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CIGN23060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办机房供电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本项目经费为非财政性资金,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办机房供电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范围:模块化UPS主机 2台、80节150AH/12V蓄电池,电池架(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七、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3年;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8.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3具备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8.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6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9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8.10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九、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十、现场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0.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0605日至2023年060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28290694@qq.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潜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校内磋商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10.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06191400(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第一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506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074388366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联系人:李鑫、张晴、白雪

联系电话:0431-89867976转8012、0431-88622594转8012、0431-88629808转8012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