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货物类 > 正文

[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电梯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8    作者: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点击: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ZZ30741HW04310010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电梯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电梯采购

二、采购范围:客梯采购,电梯拆除及安装,电梯装潢、门口恢复等;(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供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四、供货期: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

七、质保期:免费质保12个月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8.2供应商为制造厂家需要提供以下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品种及级别要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要求:C级及以上;如供应商已按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换证的,则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要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需要提供制造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外还需要提供代理商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要求:C级及以上;如供应商已按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换证的,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要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

8.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九、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磋商保证金。

十、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0.1 本项目采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10.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56851310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17649973888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