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和2013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决议,学校开展了公车治理工作。为进一步拓宽公车治理后的用车渠道,降低使用成本,更好地满足各单位的公务用车需求,学校从社会引入了一些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汽车租赁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供各单位参考、择优使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租赁公司报价为常规路线的参考价格,各公司车型、报价不尽相同,各用车单位可根据实际用车发生量与租赁公司进一步商谈、确定优惠价格。
2.付款方式、服务模式、协议签订等事项由各用车单位与租赁公司具体商议。
3.各单位也可在社会上自行选择其他汽车租赁公司,但租车费用一次性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需事先向学校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说明。
咨询电话:85099967
汽车租赁公司及参考价格见附件
学校办公室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