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招标法规定,招标工作至少需要25个日历日才能完成(其中招标公告至少20天、开评标至少1天、中标公示至少3天、中标通知书发放1天),期间还涉及标书出售、财务入账、校内外专家抽取以及监督人员组织、合同签订等若干环节,涉及众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由于即将寒假,加之期间又逢春节,假期专家组织及相关部门协调起来难度较大。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可行性及合法性,即日起至开学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正常受理各单位提交的招标申请,除特殊应急事项外,开标与评标工作则统一安排在开学后进行。
特此通知。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发布单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