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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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寒假期间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6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标工作至少需要25天才能完成(其中招标公告至少20天、开评标至少1天、中标公示至少3天、中标通知书发放1天),期间还涉及标书出售、财务入账、校内外专家抽取以及监督人员组织、合同签订等若干环节,涉及众多部门及人员的沟通与协调。

由于寒假将至,加之期间又逢春节,假期专家及监督人员组织及相关部门协调起来难度较大。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行性,除紧急事项外,招标工作及校内分散采购备案工作统一安排在开学后进行。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17年1月6日

发布单位: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