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标工作至少需要25天才能完成(其中招标公告至少20天、开评标至少1天、中标公示至少3天、中标通知书发放1天),期间还涉及标书出售、财务入账、校内外专家抽取以及监督人员组织、合同签订等若干环节,涉及众多部门及人员的沟通与协调。
由于寒假将至,加之期间又逢春节,假期专家及监督人员组织及相关部门协调起来难度较大。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行性,除紧急事项外,招标工作及校内分散采购备案工作统一安排在开学后进行。
特此通知。
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