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学校决定对各学院(部)使用单位基金实施的工程类校内分散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3月以来,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且费用从院(部)基金支付的,工程类校内分散采购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下)。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立项环节的论证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论证情况和党政联席会决策情况。
2.项目采购环节的依法实施情况:包括市场调研货比三家情况、集体决策情况和采购结果信息公开等情况。
3.项目施工及验收环节的情况:包括项目施工的监理、项目验收的组织以及验收结果等。
对以上检查内容,主要查阅项目立项、采购、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立项方案、论证报告、决策记录、采购合同、验收记录、信息公开等相关材料。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2017年11月20日)
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和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工程类校内分散采购项目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件),并总结梳理本单位在分散采购中的做法及存在的不足,形成自查报告。
2.现场检查(2017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学校成立专项检查组。检查组将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到各学院(部)进行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材料和工程施工情况。
3.整改落实(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
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11月20日下班前报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如实完整提供相关资料。检查后要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洪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5098691
联系邮箱:cgzx@nenu.edu.cn
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审计处
后勤管理处
2017年11月14日
发布单位: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