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我校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除外)的采购意向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至少30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向社会公开。
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请各单位填报2020年度学校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中心将归集各单位采购计划、统筹安排年度采购工作任务,提高采购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和采购效率,并对其中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公开采购意向。
一、 填报范围
预算金额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20万元人民币、科研仪器设备3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采购管理员要在本单位内部传达本通知精神,协调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全面归集汇总本单位全年采购计划,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填写并上报《2020年学校集中采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
2.对于本次填报后临时增加的计划外政府采购项目,各单位应于采购活动开始至少30日前,补报至采购中心。
3.请各单位采购管理员将填好《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4月15日下班前,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采购中心信箱:zbb@nenu.edu.cn。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陈老师(工程):85099072
王老师(国产货物及服务):85099967
于老师(进口货物):85099072
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