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17年第二次(总第6次)全体会议,进行集体学习。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刘益春,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兰恒斌,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校长郭建华出席会议,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部分列席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郭建华主持。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了国家招标与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情况,重点解读了去年以来密集出台的学校招标与采购系列管理制度,并对学校的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时限要求、各类采购的办理流程等作了详细说明。
刘益春在讲话中首先强调了制定学校采购规章制度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要求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以实例解读政策,增强政策解读的透彻性、针对性和实操性。他指出,招标与采购工作涉及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人身安全,安全是第一位的;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通过执行逐步优化,从而实现简捷高效的目的;采购的计划性以及财务、资产、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多重监管非常重要,要把制度和政策落实到基层单位,使之真正落地落实。
兰恒斌从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后强化采购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采购制度建设、落实好“三个安全”要求以及实现一流的管理等方面,充分肯定了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的工作。他强调,招标与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刚性要求,着力解决政策的约束性和执行政策的灵活性之间的矛盾。要通过培训讲清规矩,特别是要使项目负责人理解和消化学校的政策;要通过多层监管、抽查、检查和强化主体责任等方式,使基层打消疑虑、认领责任、规范操作。
郭建华在总结时进一步强调了政策解读宣传与培训重要性,并对强化流程控制、加强内控建设、规避风险隐患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通过优化流程、做好服务,让师生有好的体验;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与规则意识,严守规范与流程,勿碰红线,守住底线。
最后,会议还就有关政策的下一步落实,特别是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和培训等工作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